不“封城”但“封社区”?不能以防疫为名不让人回家

随着春节假期的即将结束,各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也将迎来大考。

拿北京来说,预计将有2000万返程大人流。为了应对这一挑战,北京市委决定,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,成立社区防控组,实现333个街道乡镇和7000余个社区村全覆盖。此前几天,面对北京将封城的传言,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容军的回应很坚定:没有封城,也不会封城。

面对返程高峰的巨大人流,各地政府层面都做出了有力部署和应对预案,疾控部门也通过致返城人员公开信的方式,传播要“主动上报信息、自觉居家隔离、监察健康状况、做好个人防护”的理念。这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。

但是,我们也注意到,少数末端的村庄和社区,在防疫措施上出现了“层层加码、过度防控”的行为,比如,有的村庄通告,尚未返京的外地租户禁止回村,已返京的需自行隔离14天才能办理出入证;有的公寓小区允许业主返回,但不允许租户返回社区,解除日期待定。

这显然不是科学防疫,更不是依法防疫的做法。

北京市疾控中心在公开信中的表述是:“如果您从外地抵京,请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。一般需要居家观察2周,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。观察期间减少外出,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。未出现症状的,观察期满2周解除观察” 。因此,从科学防疫的角度,绝对不是拒绝人们从外地抵京,只要做好观察隔离即可。作为网格化管理最末端的村庄和社区,应该做的是,对返京人员进行严密的登记;监督他们居家自我隔离;在隔离期间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支持;如果因某些需要必须外出,要求他们戴上口罩,不使用公共交通;如果出现发热等症状,及时上报及时处理,而不是拒绝他们回来,一刀切拒绝反而是懒政的表现。

从法律和契约的角度,作为村庄或社区管理者,无权拒绝正常租住者回家,这于情不符,于法无依,超越了防疫的权限。在北京“没有封城,也不会封城”的情况下,任何人都有权来到这个城市,更何况,他们是回到自己的家——不能说租住的房子就不是家。相对于业主,租户只是没有所有权,不能随意买卖转租,但在对房屋的使用权上是同等的,在“回家”这件事上应该拥有同等的权利。从权利和责任的角度看,这些返京者拥有“回家”的权利,只是同时要承担登记和隔离的义务而已。

一刀切“封社区”的做法虽然是少数,但也值得警惕和思考。疫情汹涌,大敌当前,我们当然应该在非常时期有一些非常手段,甚至于我们也应该配合上报自己的行踪及健康状况,让渡一点平常时期可以归属为隐私的东西,让渡一些平常时期可以归属为自由的东西,但是,无论如何,我们都应该把握最基本的底线——尊重人的基本权利,尊重契约,尊重法规,尊重科学。不管在什么时期,我们都需要这种基本价值观上的共识,并且捍卫它们,而不是以防疫为名破坏它们。

这是一个法治社会、文明社会存在的根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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